据《荆州日报》报道,2月22日,在我市20路公交车上发生这样的一幕,一名男子冒刷“爱心卡”被司机识破,在司机按照规定没收“爱心卡”后,该男子不服上前抢夺,并殴打司机,在长达8分钟里,只有一个孕妇两次上前劝阻,一人报警,而其他乘客大都无动于衷。 和大部分此类新闻一样,挺身而出者形单影只,麻木不仁者宜乎众矣。这位怀着身孕尚能挺身而出的女子,从小处讲,她在阻止一次不法侵害,从大处讲,她代表了一种社会正义和良知,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捍卫,除了感佩她的勇气和胆量以外,我们还要送上一声深深的祝福。 和这位挺身为而出的孕妇相比,我们无法猜想此时车上其他乘客的神情态度,或低头看手机发微信装着没看到,或是叉着手翘着二郎腿像在看戏,或者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盼着事情赶快结束好赶路……也许,他们不知道,就是这种明哲保身,无为自安的“看客”心理,在客观上助长了不法侵害者的嚣张气焰,对于弘扬社会正义,建设和谐社会有很大危害。换位思考一下,我们每个人在遭遇不测时,内心深处是否都迫切希望有人提供帮助,你今天的冷眼旁观,换来的必然是别人对你的漠不关心,“看客”的普遍存在,致使社会道德冷漠,丧失社会责任感,危害极大,因此,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义,就必须消除这种“看客”心理。 消除看客心理,首先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人们锄恶扬善、扶危济困的侠义心肠,颂扬见恶 必除、见危必救的英雄行为,凝聚真情和浩然正气,让见义勇为成为一种社会道德的准则和人们的自觉,其次还要在制度上给予见义勇为者以利益上的保障,让见义勇为者没有后顾之忧,最后,要在社会上树立正义、正气的道德风气,全面提升公民的道德修养。 只要全社会大多数人员抛弃“看客”心理,积极参与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中来,只要你、我、他积极参与,你们、我们、他们积极支持,面对不良社会现象都敢于挺身而出,用正义的力量涤荡邪恶,让那些危害社会秩序之辈如过街老鼠,那么,20路公交司机就不会受伤,那么在见义勇为的故事里,就不只是那位可敬的孕妇在孤军奋战。 只有我们抛弃看客心理,敢于站出来纠正、制止社会不良现象,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文明,面对突发事件,不畏首畏尾,勇于挺身而出,才能把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进步,消除“看客”心理,以主人翁的责任和姿态去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弘扬社会正义,让不良现象无可遁形,让正义之歌唱响荆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