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升群众自治水平,提高乡镇管理服务效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江陵县全面启动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 全县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尊重民意、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不损害群众利益、不增强群众负担的前提下,对人口数在2000以下的村进行调整合并,力争将全县行政村数减少40%以上、村级人口规模调整至以3000人左右为主体,着力实现全县行政村规模适中、布局合理、班子优化和促进发展的总体目标。全县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将在2016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 前期,县人大就全县行政村区划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县委组织召开县“四大家”领导联系会议进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