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ch]90950[/attach] 7月19日,《湖北省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规定》出炉,对助学申贷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时间、申贷流程、审批程序、贷款发放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尤其要确保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及时申请到贷款,不得随意增加贷款程序和材料要求,要为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提供方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在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费用。 具体申贷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时间、申贷流程、审批程序、贷款发放等规定,请接着往下看。↓↓↓、 [attach]90951[/attach] [attach]90952[/attach] [attach]90953[/attach] [attach]90954[/attach] [attach]90955[/attach] (来源:湖北日报、湖北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