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济派出所民警开展“五访”工作期间,发现并查处一起冒用他人身份证案件。 8月17日,熊河镇居民侯某到普济派出所反映称自己一直在熊河镇侯垱居住,户口怎么会迁至普济镇。派出所民警认真听取后,遂查询冒用侯某身份的相关信息。经查,2004年彭某(女,31岁,普济人)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冒用熊河镇侯垱村二组侯某的身份户口信息领取了结婚证,并于2007年冒用侯某的身份办理了二代身份证使用。违法行为人彭某对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对彭凤梅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了行政处罚。(荆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