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提升办案效率。 一是建立了仲裁、监察协作工作体系。2016年,针对我院受理的讨薪案件和养老保险争议增多的情况,采取了多元化的工作方式,运用劳动监察行政执法职能和劳动仲裁准司法程序相互结合,有效地发挥整体联动功能,提升工作效能,推动用工维权新发展。 二是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保证金”专户。近些年来,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进入易发期、多发期,处理难度不断加大。为最大限度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提高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中的“案结事了人和”优势,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县仲裁院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专户的设立,直接、有效的提高了调解效率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016年,我院共接待劳动人事争议来信来访186起,经核实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有9起,属于受理范围的61起,经调解后撤诉2起,调解结案61起,涉案金额约560万元,调解结案率为100%。(江陵县人社局 王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