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湖南警方16日依法对4名散布、传播虚假不实信息,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理。 3月14日,长沙某公司员工胡某(男,30岁)在有60余人的“陌陌”群内造谣“开福区豹子塘发生砍人事件,现有多名暴徒驾车进入天心区。”长沙警方依法对胡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3月15日,张某(男,14岁)在望城某网吧通过QQ“说说”,发布其一女同学在汽车西站被人砍杀的虚假消息。长沙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但因其未满16周岁,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康某(女,27岁)于3月14日13时50分许,在微博中发布虚假消息称:“高速路口抓了20几个,据说这些人招供,大批外地人涌入了长沙。”警方对其行政拘留5天。 据株洲警方通报,部分网站、QQ群及微信群近日出现“株洲警察搜出二三十把暴徒用的刀具”“株洲已经进入二级战备状态”,引发恐慌情绪。经警方核实,刘某(男,34岁,湖南株洲人)编造虚假信息,处以行政拘留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