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免费”鸡蛋 一场“专家会诊” 一次“体检赠送” …… 这些看似“暖心”的关爱 却很有可能是“精心”设下的消费陷阱 借“会销”坑骗市民 ![]() 更让人气愤的是 会销上购买的产品 在退货和维权时 根本找不到商家 ![]() ![]() ![]() 好消息来啦 从五月一号起 这种情况将会有很大改观 ![]() 荆州市工商局法规科副科长 鲁佳玉:条例规定通过会议或者讲座的方式销售产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会销,消费者因冲动消费购买商品起,7天之内可以享受无理由退货。 ![]() 荆州市工商局法规科副科长 鲁佳玉: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十五日未退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将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旦被认定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工商部门将会对商家进行严格处罚。 荆州市工商局法规科副科长 鲁佳玉: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或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这还没完,还有后招! 要是商家“打一枪换一炮”卷款跑路怎么办? 办不到! 《条例》还对为会销提供场地的房东或者经营者进行了约束,要求场地提供者核查保存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5月1号起正式实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来源:荆州电视台江汉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