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江陵网 门户 新闻 荆楚资讯 查看内容

荆州44名驾驶员因做这件事,被注销驾驶证!有你认识的吗?

2018-7-21 02:56|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835| 评论: 1|来自: 荆州新闻网

摘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七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荆州市有44名机动车驾驶人近三年内有吸食毒品记录,注销其驾驶证,予以公告作废。
我们都说酒驾危害大
但却不知道“毒驾”更可怕
“毒驾”猛于虎,生命需三思
640.webp (15).jpg

近日,荆州车管所公布了一批
吸毒人员注销驾驶证公告

公 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七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全市有44名机动车驾驶人近三年内有吸食毒品记录,注销其驾驶证,予以公告作废。
未命名-1.jpg


你知道驾驶证注销、吊销、撤销、扣留,
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认真往下看,有用哦~

640.webp (14).jpg


注销

1注销不是行政处罚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2哪些情形需要注销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提醒:
广大驾驶员要注意下自己的驾驶证是否已经超过有效期,超了多久了。



吊销
吊销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哪些情形需要吊销驾驶证?

1酒后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提醒:
千万不要酒后驾车,驾照被吊销不说,还将承担更严重的后果。

2把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或超速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提醒:
切勿超速驾驶,或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3、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提醒:
严禁驾驶拼装或报废车上路行驶。

4、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提醒:
安全驾驶,预防交通事故,即便发生了交通事故,切勿肇事逃逸,否则后果很严重。

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提醒:
一定要通过正常合法途径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扣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提醒:
当您有交通违法行为时,您应配合交警的执法工作。

来源:荆州新闻网、综合荆州车管局、荆州交警

1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tianxia998 2018-7-21 04:03
安全合理驾车

查看全部评论(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