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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群众权益践行司法为民

2014-3-27 11:39|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620| 评论: 0|来自: 荆州日报

摘要: 江陵县法院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关于赵某某劳动争议案的实际情况,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在江陵县信访局组织下,人社局、法院、经信局、司法局均派员参与成立工作专班,赴浙江多次协调,信访人与用人单位最终达成补偿协议 ...
   荆州中院立案二庭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2013年4月8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一名年过七旬的老人颤巍巍地走进来,激动地说:“感谢法院,感谢政府,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解决了,没有你们帮我,我都不知道怎么活下去。我保证从此以后再也不到任何机关上访了!”听到这里,立案二庭庭长朱继权长长呼出一口气:又一个信访案件被成功化解了。

    这只是荆州中院立案二庭全庭人员工作中一个小小的缩影。

    2013年,该庭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10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95件次;受理民事再审审查案件10件,审结10件,结案率100%;办理交转办案件43件,“省长信箱”来信9件,院长信74件,网上信访10件,办结率均为100%;申报司法救助案件5件计15万元,有效化解一大批涉诉信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面对当事人,荆州中院立案二庭工作人员认真倾听诉求。

    这个集体,对于敏感性、群体性上访案件,慎重甄别、倾听诉求、积极化解,妥善处理了张均中、文贤付、崔光松等一大批信访案件,及时防止矛盾激化、平息热点纷争、营造和谐社会;

    这个集体,面对信访和申诉矛盾叠加的压力,怀着满腔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以法官的平常之心,以热情的态度,专业礼貌的话语耐心听诉,热心解答,对无理缠诉和闹访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毫无怨言。

    这个集体,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争先创优”先进内设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3年度全市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庭内5名同志被省委政法委和市委表彰为信访先进个人。

    这个集体,有审判员、书记员共7名,他们中年龄最大的56岁,最小的24岁,分别承担着申诉复查、信访接待、涉法涉诉信访办理等各项工作。他们无怨无悔,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用坚实双肩扛起闪耀和谐天平的责任。

    维护群众权益,践行司法为民。立案二庭,究竟是什么凝聚他们,团结一心,克难奋进?

    有一套高效运转机制

    2013年是中央政法委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试点和推进的第一年。按照诉访分离的改革要求,人民法院面临的信访形势更加严峻,压力更加巨大。为克服人员不足的困难,该庭从庭长到审判员、书记员,一人承担两人的工作,坚持提前到岗,推迟下班,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反映诉求。同时,在规范涉诉信访工作秩序后,形成了接待、登记、甄别、受理、办理、回复六个环节组成的操作流程。在每个月15号院领导开门接访时,先由专人接待,发放《来访人员登记表》;再倾听诉求,登记编号;接着由经验丰富的审判员进行甄别,报送院领导接访;领导接访后写下接访情况和意见,转交相关承办人办理;办理完毕后,由专人统一回复。做到每个流程有人负责,分工明确,效率高效。

    立案二庭的工作主要分两大块,申诉复查和涉诉信访。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中基层法院的民事再审审查案件激增,该庭在畅通申诉渠道,保护当事人诉权基础上,坚持严格审查,审慎受理的原则,对符合再审事由的案件,及时启动再审复查程序;需要启动国家赔偿程序的,依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处理;经复查未发现错误的案件,依法维护公正结论,及时回复当事人;对超过申请再审期限、明显不合理的申诉请求,一般不予立案,通过耐心释明来解决。

    上访人张某某,1970年因犯政治诈骗罪被判刑,1982年被无罪释放。2012年初,张某某以“年老体弱,无法生活”为由到市政府和法院上访,要求对其已服刑的10年进行补偿。由于《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开始实施,上访问题难以通过国家赔偿的途径解决。承办人员多次到其所在社区了解情况,考虑到其已年届7旬,孤身一人,居无定所,食无来源。从解决涉诉上访群众困难的角度出发,专班人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资金支持,获得6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并及时到市人社局找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为张某某办理社保的具体事宜,来回奔波十余次,终于办理成功,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有化解信访的多项措施

    有序“转”,先甄别后分流。在受理初信初访案件中,他们按照“先甄别、后分流”的模式进行诉访区分,若上访人反映的是基层法院的相关问题,在基层法院可以解决的,则进行有序流转,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初信初访息诉率达到90%;对一些矛盾尖锐、群众需求迫切的初信初访案件引起高度重视,着力解决。如信访人谭某某因公安县法院久拖不执来中院上访,哭诉其生活困难,跪求法院帮其追讨6000余元执行款,经甄别分流进行交办,公安县法院依法及时解决了其诉求。2013年,该庭共受理初信初访案件191件。

    带案“访”,延伸司法为民渠道。面对当事人不同的诉求,该庭人员采取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的方式进一步延伸服务渠道,用心系百姓的真心和真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公安上访户文某某与荆州区纪南镇某村租赁合同案件因村委会无执行能力、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文某某赴省进京上访10多年。2013年中院接手该案后,发现他因多年上访,生活坎坷,对法院极度不信任。该庭专门指派一名副庭长到他家进行走访,并定期回访。经过不厌其烦地做工作,他对该庭人员开始信任。之后他们为其争取了低保,解决了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文某某主动息诉罢访。

    主动“谈”,面对面零距离沟通。该庭创新工作方法,以“专家门诊”的严谨态度和高度责任感对待每个信访案件,以“根治”为目标,主动约谈信访人,与其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建立上访心理疏导诊断和司法人文关怀机制。信访人崔某某1983年因强奸案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1987年改判为6年,后又坚持申诉要求改判无罪。但其法律程序已走完,且申诉理由与之前相同,以当时的刑事审判理念和政策来看,其判决并无不当。鉴于此,该庭数次约谈崔某某,发现其上访的主要原因是感到让子女蒙羞。为此,他们采取心理疏导,关心其生活,帮助其放下心理包袱,劝导其安度晚年,目前崔已不再来访。2013年,该庭先后化解历年重点涉诉信访案件18件。

    上下“通”,信访动态互通有无。该庭不断加强与各基层法院的联系,对信访人的信访动态实行实时互通,上下级法院在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上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矛盾不上推、不下压,在化解重点信访案件时共同施策,共同面对涉诉信访压力。如洪湖市信访人王某某因执行问题长期赴省进京上访,荆州中院组成工作专班多次赴洪湖法院督办,与该院共同研究对策,由该院副院长包案,到信访群众住所地走访,厘清王某某作为被执行人已还款的事实,圆满解决该信访案,得到信访人的理解和赞许。

    多方“联”,党委政府支持是保障。在遇到信访难题时,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主动商请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力促涉诉信访案件案结事了,做到“接地气、连民心”。江陵县信访人赵某某因劳动争议纠纷不服2011年仲裁裁决向江陵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该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按照诉访分离原则,该案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一般信访问题予以化解。

     江陵县法院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关于赵某某劳动争议案的实际情况,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在江陵县信访局组织下,人社局、法院、经信局、司法局均派员参与成立工作专班,赴浙江多次协调,信访人与用人单位最终达成补偿协议,该案得到妥善化解。

    有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

    在当前涉诉信访数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面对信访和申诉矛盾的双重压力,作为普通法官,他们中没有一个人发牢骚、卸担子,而是默默无闻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有的年过5旬,仍勇挑重担、任劳任怨;有的承受压力,忍受责骂,从无怨言;有的母亲病重住院仍坚守信访一线;有的身患疾病仍辛勤工作……虽然艰辛,但该庭人员始终坚持以制度管人、以情感管人,注重内部团结,按照“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要求,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不断加强廉政纪律作风建设,时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清正之气、清廉之心建设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近几年来,该庭同志凝结一条心,凝聚一股力,公正受理每一起案件,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倾力做好每一起维稳工作,没有发生因上访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体极端事件,也没有干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和形象。

    “能够为百姓排忧解难,是我们的职责;更好的为百姓服务,是我们的义务。只有把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才能守护天平的光辉!”立案二庭庭长朱继权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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