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行车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之规定。江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于2019年6月14日正式启用17处信号灯抓拍设备及1处违停抓拍球机,现公告如下: 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地点 1、天银大道与楚江大道交叉口 2、招商大道与楚江大道交叉口 3、富民路与朝阳大道交叉口 4、天银大道与朝阳大道交叉口 5、工业路与朝阳大道交叉口 6、江汉路与朝阳大道交叉口 7、招商大道与朝阳大道交叉口 8、新民大道与朝阳大道交叉口 9、招商大道与东方路交叉口 10、银泰路与新民大道交叉口 11、银泰路与招商大道交叉口 12、鹤庆路与新民大道交叉口 13、鹤庆路与江汉路交叉口 14、铁牛路与江汉路交叉口 15、鹤鸣路与新民大道交叉口 16、鹤鸣路与江汉路交叉口 17、鹤鸣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 二、违停抓拍球机地点 1、资市镇向阳路与东湖路交叉路段 三、电子警察设备主要用途 1、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机动车逆向行驶; 4、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5、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江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