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规范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切实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水平,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保障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江陵县教育局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江陵县实验中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 组 长:唐敦峰 副组长:周艳莲 汤斌远 组 员:张定祥 王 方 齐红霞 汪冬梅 游凤娥 二、办班地址 小学一年级办班地址: 实验中学西湖校区 三、招生条件及办法 1、招生对象:2013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招生计划:一年级秋季计划招生300名,额满为止。 3、招生办法: ① 郝穴镇的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原件登记(包括户主页、地址页、父母页、新生本人页),复印件存档。 ②第一监护人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子女;登记所需资料:①户口本原件(包括户主页、地址页、父母页、新生本人页),复印件存档;②父母(监护人)的房产不动产权证或在房产部门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佐证材料(水、电、气缴费单据和物业出示的房屋装修竣工验收单)。复印件存档。 ③进城务工子女;凭户口本原件(包括户主页、地址页、父母页、新生本人页),复印件存档;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最近六个月月工资银行记录明细。 ④城区个体户子女;凭户口本原件(包括户主页、地址页、父母页、新生本人页),复印件存档;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连续六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单据,经营台帐等佐证材料。 ⑤拆迁户子女;凭户口本原件(包括户主页、地址页、父母页、新生本人页),复印件存档;并提供正式拆迁合同、县(乡镇)拆迁办证明、城区固定住所证(水、电、气缴费单据)。 ⑥实验幼儿园大班适龄学生;必须符合①、②、③、④、⑤中任意一条件,否则不予登记。 4、以上新生均须提供:①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②《预防接种合格证》。(如果没有,尽快到防疫部门办理)。 四、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19年6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逾期不办理) 五、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实验校区报告大厅 联系人:王方(15927920857) 游凤娥(13997608347) 江陵县实验中学 2019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