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江陵网 门户 新闻 江陵新闻 查看内容
武侠电脑15年专注,值得信赖!

@江陵人:关于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的法律责任告知书

2022-11-21 10:29|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3155| 评论: 1|来自: 江陵县人民政府网

摘要: 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的法律责任告知书
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规定
的法律责任告知书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规定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涉疫信息,不配合预防控制措施,引发疫情传播的,应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查处。

二、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遵守管控措施,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查处。

三、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编造、传播或者组织指使他人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涉疫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应依据《刑法》相关规定,涉嫌以寻衅滋事罪立案查处。

四、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擅自外出,或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配合预防控制措施的,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配合防控措施强行外出,导致他人健康、财产受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江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来源:江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