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行车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之规定,江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于2023年11月6日起,启用以下道路交通违法电子警察设备,现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备位置信息 1、荆监一级公路与疏港一级公路交叉口信号灯 2、荆江路与西湖路交叉口信号灯 3、仙鹤路与龙渊路交叉口信号灯 4、仙鹤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信号灯 5、仙鹤路与富民路交叉口信号灯 6、荆江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信号灯 7、楚江大道与通运路交叉口信号灯 8、疏港一级与周马线交叉口信号灯 9、疏港一级与开源大道交叉口信号灯 10、开源大道与恒升路交叉口信号灯 11、S354省道与X016县道交叉口信号灯 12、荆江大堤K0+252违停球 13、荆江大堤K0+725违停球 14、荆江大堤K1+590违停球 二、电子警察设备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系安全带、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江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