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携带一把气枪及大量铅弹,民警拦住他时,发现他竟然还是一名吸毒人员。昨日,江陵县巡警大队依法对嫌疑人汪某予以了行政拘留。 昨日18时30分许,江陵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三中队31巡组在进行“网格化”巡防时,当巡逻民警巡逻至江陵县郝穴镇工业园区利华包装厂附近时,发现一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东张西望,形迹十分可疑,遂31巡组对其进行依法盘查。 经查,该名男子姓汪(41岁,江陵县普济镇人),经对其携带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发现一把长一米的气枪和铅弹弹215颗,以及两只被打死的鸟。巡逻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县局办案中心进行进一步的核实。经过警综平台综合查询查出其有吸毒前科,随后巡逻民警又对其进行甲基安非他明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在证据面前,违法嫌疑人汪某对其非法使用枪支狩猎和吸食毒品(麻果)的违法实事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汪某因非法使用枪支狩猎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因多次吸食毒品被处以强制戒毒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