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老爱亲”系列评论之一 千经万典,孝义为先。孝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和核心,“百善孝为先,百德孝为首,百教孝为始”,一直作为伦理道德之本、行为规范之首,经过千百年的传承,已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瑰宝和传统文化的文明精髓。 孝道在我国源远流长。孔子主张“仁爱”,提倡在孝亲的基础上扩展到对社会上一般人的爱;孟子的思想与孔子一脉相承。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墨子主张“兼爱”,提倡将“利亲”与尊老敬贤、扶贫济困相统一……这些思想,促使“孝亲”向“敬老”更进一步,孝亲文化也逐步由家庭伦理转变为社会伦理。 以孝文化为核心的家庭亲情,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深层心理和国民性格。母慈子孝,共享天伦,尊老爱幼,言传身教,孝和爱一代代延续下来。以我国童蒙读物《三字经》为例,直观看,孝有三个层次:孝敬父母是第一个层次,“为人子,方少时,尊长辈,习礼仪;能温习,小黄香,爱父母,意深长。”第二个层次是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也能关心别人的父母;不仅爱护自己的兄弟姐妹,也能爱护别人的兄弟姐妹,“能让梨,小孔融,手足谊,记心中;孝与悌,需继承,长与幼,骨肉亲。”第三个层次也是最高的层次,是将个人、家庭之间的小爱,扩展至对社会、民族和国家的大爱,“家爱我,我爱家,推此心,爱中华。” 孝为德之本。对父母前辈的赡养尊敬,对兄弟他人的关爱帮助,对国家乡土的眷恋忠诚,构成了中华民族独特的以孝为根基的道德文明。事实上,在传统文化中,一个人的“立德”、“承家”、“保身”、“养志”,乃孝亲四大纲目。孝老爱亲,十分重视家庭的和睦,要求晚辈孝敬长辈,长辈爱护晚辈,兄弟姐妹之间互敬互爱。朋友之间也要相互信任,对陌生人要充满爱心,要乐于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因此,孝亲不仅仅是骨肉亲情的小事,也是决定着一个人如何做人、如何为社会为国家分忧的大事。 社会进步、科技昌明的今天,孝亲文化更具现实意义,更需发扬光大。只有越来越多的人践行孝老爱亲美德,让以德立身、以孝兴家成为时代风尚,才能更好地建设民族精神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