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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维权52起讨回欠薪218万元

2014-1-25 10:27|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939| 评论: 0|来自: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摘要: 楚天都市报发起的“楚天暖冬行动·帮农民工讨欠薪”活动持续一个多月,在社会上激起强烈反响,包括新华网、新浪、网易、凤凰网在内的全国百余家网站连续数次转载本报报道。 2013年12月2日,本报联合武汉市司法局启 ...
   楚天都市报发起的“楚天暖冬行动·帮农民工讨欠薪”活动持续一个多月,在社会上激起强烈反响,包括新华网、新浪、网易、凤凰网在内的全国百余家网站连续数次转载本报报道。
    2013年12月2日,本报联合武汉市司法局启动帮农民工讨欠薪活动以来,迄今成功帮农民工维权52起,帮农民工讨回欠薪218万余元。武汉市司法局下属的武汉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300余起农民工讨薪案当事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委派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讨欠薪,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已成共识。

    ■记者出击

    记者两次登门帮农民工讨薪
    拖了近三年8000元终于结清

    “终于可以安安心心过春节了。”1月21日上午,来自随州的张云海拿到厚厚一沓钞票,长舒一口气。
    张云海是随州人,常年在各地做园林绿化工程。2011年4月,他与武汉和庆丰园艺发展有限公司达成意向,带领10多名工人前往该公司所在项目黄陂大余湾景区做绿化,前后做了一个多月,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该公司应支付工资13888元,当年,该公司只支付了5888元。
    张云海说,过去两年里,他为了这笔欠薪专程到武汉来过多次,但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未予支付。
    1月14日,记者与张云海父子一起,来到该公司所在地常青花园小区,但公司大门紧闭。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该公司多名相关负责人。一名负责人随后致电张师傅承诺,春节前一定结清欠薪。
    经过多天跟进联系,张师傅与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约好21日结清欠款。当日上午,张师傅父子再次从随州赶到武汉,记者陪他们一起,来到黄陂滠口四季美花木市场,找到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吴先生(如图)。
    在看完欠债单据并立下有关字据后,吴先生将8000元欠款交到了张师傅手中。“终于可以发钱给其他工友了。”拿到拖了多年的欠薪,张师傅略感欣慰。

    ■公益行动

    公益律师伸援手
    为60余名农民工讨回25万元

    蕲春籍农民工刘小华、郑小明、李金雄等人于2012年12月10日,带领60余人在武钢工会的东华园做办公楼加层工程。合同价款114万余元;后追加25万元。工程完工后,扣除已支付的87万元,仍欠52万余元。
    工程完工后,刘小华等人与武汉常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工程结算起了争执。2014年1月6日因该款结算问题,刘小华等人在完工的新办公楼与对方发生冲突,警方介入协调未果。青山区工会获悉后即联系青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安排曾陈律师办理该案。
    经曾陈律师了解,实际发包人是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该公司将工程承包给武汉常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后者随即将工程转包给了刘小华等人。
    1月17日,律师与工会共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先期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25万元,剩余工程款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解决。1月22日,该笔25万元款项打至区工会账上,由区工会向60余名农民工核对发放。

    财大学子帮农民工维权
    受理案件12起 讨回13万元血汗钱

    近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的十余名大学生利用专业所学,为前来该校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求助的农民工们讨薪。去年底至今年初,该中心一共受理了12起讨薪案件,成功帮农民工讨回欠薪13万元左右。
    2013年12月18日,农民工张强(化名)握着一张皱巴巴的欠条,匆忙赶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欠条上仅写着一句“今欠张强人民币50800元”,落款为“黄新(化名),2012年1月16日”。
    原来,张强两年前在光谷生物城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黄新以暂时无现金为由给他打了欠条。谁知等张强回到家后,便再也联系不上包工头。“电话打了没人接,也没有他的家庭住址,我家住江夏,为了讨薪不知道来回跑了多少趟。”说起这两年来的讨薪经历,张强很激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时效仅有两年。一旦诉讼时效过期,便会自动丧失胜诉权。望着眼前焦急的求助对象,中心成员很清楚,当务之急便是在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找到包工头。
    拿着欠条这份唯一的证据,当天上午,中心负责人徐庆丰带着张强前去派出所报案。同时,他还指引张强寻找当时的工友开证明,回忆当年的细节。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半个月的证据搜集,黄新的大部分信息和详细住址终于浮出水面。志愿者决定采用诉讼的方式追回欠薪。通过中心成员的努力,案件终于在东湖法院得以顺利立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1月5日,张强拿到了追讨两年的50800元血汗钱,“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成功讨回工钱的张强开心不已。

    ■典型案例

    玩隐身拒付员工报酬
    装饰公司老板被判刑

    昨日,武汉中院通报,过去的一年,武汉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涉职工群体追索劳动报酬案的审理和执行工作,严格依照现有法律规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惩戒恶意欠薪者,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群体以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因经营和管理不善,武汉浙艺尚品装饰工艺有限公司自2012年5月起开始拖延发放部分员工的工资等劳动报酬。2012年12月13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为逃避支付拖欠员工的劳动报酬及其他债务,与公司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后,将公司关闭逃匿。后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接到公司员工举报,经查证后于2013年1月28日对高某作出《责令改正决定书》,限其5日内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至同年2月1日止,高某仍拖欠员工汪某某等20人的劳动报酬共计12万余元。
    2013年2月2日,高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随后检察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武昌区法院于同年8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案件审理期间,高某的家属向法院共计退赔缴纳12.6万余元。
    后法院审理认为,高某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当庭自愿认罪,其在家属的帮助下主动退赔了法院确定的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可以从轻处罚。
    2013年9月,武昌区法院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高某家属退赔的12.6万余元予以发还给员工。

    ■法院提醒

    老赖将被列入黑名单
    投标将给予信用惩戒

    昨日,武汉中院通报称,涉民生案件执行是法院每年执行工作的重点,2013年11月以来,江岸、江汉和蔡甸等区法院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70余件,执结标的1900多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案件被执行人并非无履行能力,而是存在“能拖就拖、能赖就赖”的侥幸心理,以下落不明,转移隐匿、非法处置财产等行为规避执行。
    据武汉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等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若法院搜集到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证据,可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照刑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追求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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