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民警在荆州市沙市区五码头江边执勤巡逻时,发现张某、胡某两人正在实施电捕鱼,民警迅速将两人抓获,并当场查获水产品6.5公斤。 该局荆州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张某、胡某传唤至所内接受讯问。经查,昨晚8时许,张某、胡某两人相邀到长江荆州江段进行电捕鱼,张某负责使用装有电线的竹竿捕鱼,胡某负责提桶装鱼,两人从沙市谷码头开始沿江向下游实施电捕鱼,在沙市五码头电捕鱼时被长航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胡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