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维权法律宣传。通过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宣传《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普及维权法律法规。二是适当提高女性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比例,充分发挥妇联干部等女性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三是实施妇女维权特别保护。对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小孩抚养、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助等方面依法给予妇女倾斜照顾;对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严格执行《劳动法》,注重对女职工孕期、哺乳期的保护。四是开通绿色维权通道。在立案窗口,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实行首问负责制,耐心听取妇女儿童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随时向他们提供咨询,帮助解答法律问题,对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采取快审快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