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邱女士花10块钱在路边停车,回来发现后视镜被撞断,找收费员讨说法,对方称不负责。她十分恼火:收停车费挺积极,出了事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 邱女士家住武昌白沙洲。4月26日下午2时,她与丈夫驱车到司门口逛街,将车停在三福百货附近,交了10元停车费。3小时后,当她返回取车时却发现,车的左后视镜断了。她找到收费员,对方告诉她,没看到有人碰她的车,可能后视镜以前就是坏的。再说,他们也不负责车的安全,如果要讨说法,可以直接打110。 “收费时挺积极,出了事就推得一干二净。”邱女士很生气,认为收费员既然收了钱,就该有看管的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邱女士停车的地方。一位收费员称,他并不知道此事,当时应是其他同事当班。收10块钱停车费不可能保证车的绝对安全。不然,风险与收益就太不对等了。 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孙雷律师表示,一般来说,路边停车,车主付的是“占道停车费”,不包含车辆的保管费用。车主一旦发现车子损坏,应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