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建议确定管辖 简化流程 昨日,光谷鲁巷广场购物中心工作人员陈先生反映,该商场南门有段百余米长的广场。本月1日起,该广场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洪山区城管委同时接管,此举给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增加了行政审批负担。 陈先生是该购物中心营销部经理。他称,南门广场所处地为插花地带,一开始属洪山区城管委管辖,2010年变更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委管理。本月1日,商场方在南门广场办户外展会,事先,商场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委提交报告并获得了批准。活动当日,两位自称是洪山区城管委工作人员的男子来到现场,称当日起,该地段属洪山区城管委管辖,当日活动未经批准,属于违规。 陈先生称,管辖权发生变化后,以南广场门前公交站为界,往东80米范围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委接管,公交站往西40米则由洪山区城管委接管,这意味着,商场在南门广场开展活动,需同时向两地城管委提交申请,且对方一致审批通过,才能顺利展开。 昨日下午,记者与洪山区城管委联系。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市城管委办公室关于明确插花地段道路城市管理责任的通知》规定,该广场南门虎泉街方向至洪山区房管局为止,属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委管辖,洪山区房管局以西属洪山区城管委管辖。为明确管辖范围,他们在分界处立有一管辖指示牌。 记者随后致电武汉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称,类似这样的插花地带,商场方可去武汉市城管委办理审批,或让市城管委指定相关手续到底由哪个辖区负责办理,以免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