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5月7日消息针对我国电子商务的不断成熟,互联网药品交易迅速发展的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7日发布信息,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药时应核实售药网站资质和药品批准文号,不可轻信网上代购药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网上售药必须要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凡是向个人消费者零售药品的,首先应当是实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符合自建网站审批管理规定。取得在网上售药资质的企业,都应该在网站的醒目位置上标注资格证书编号,供消费者查询核实。 目前,经药监部门批准在网上合法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