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法律援助“春雨行动” 今年元至3月,我市广泛开展了第8次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春雨行动”。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替困难群众和农民工维权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为农民工及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据了解,“春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到建筑工地、工业园区开展“法律援助讨工钱”活动,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工资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和优先办理;同时,以乡镇法律援助中心、社区法律援助接待室为平台,以农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和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为主体,开展“法律援助送到家”活动。 据统计,“春雨行动”期间,全市共举办各类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活动46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主动上门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讨薪和服务86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9件、法律援助事项5342件,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37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