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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全国人大代表受贿贪污1900万元 被判刑18年

2014-5-28 17:31|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700| 评论: 0|来自: 荆州晚报

摘要: 据新华网5月27日电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原院长、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冯虹,任职期间受贿贪污近1900万元,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

    据新华网5月27日电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原院长、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冯虹,任职期间受贿贪污近1900万元,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
    冯虹今年56岁,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拥有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辽宁省优秀医学专家等多个头衔,案发前担任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院长。2013年4月,因涉嫌职务犯罪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2年期间,冯虹利用医院扩建项目,收取了某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送的300万人民币及22万欧元好处费;又因医院信息化系统项目招标,先后接受了两家单位的150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定,冯虹任职期间,受贿数十起,折合人民币1826万余元;利用分管财务的职务便利,侵吞单位公款50余万元。两项合计敛财近1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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