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楚江大道(招商口—新民渠)道路路灯工程(三次公告)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13]18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 程建设地点位于江陵县楚江大道;招标内容为: 12 米 高双臂路灯 241 基, 13 米 高道口灯 14 基, D11-80/10 箱式变压器 5 台及线网;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类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具备法人营业执照、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对涉嫌串通投标并且在案受调查的投标人以及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2 必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3.3 相关服务承诺书。 3.4 不要求 同类工程经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玖万元; 3.7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在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原国土资源学校六楼),不记名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9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湖北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原国土资源学校6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荆州分公司 联系人:陈永友 联系人:郭新慧 电话:15826597686 电话:13797274891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