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江陵县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江陵住建事业发展,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坚持认真履职,服务经济发展。围绕江陵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规划审批管理,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为江陵经济跨越式发展做贡献。 2.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的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等实行公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优质服务,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限;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办事公开透明,坚决实行“一窗式”、“一站式”、“一条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4.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办事不推诿、服务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徇私枉法,切实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不断强化工作责任。 5.坚持执政为民,严肃廉政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自律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和“四难”现象,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行为,维护住建系统整体形象。 6.坚持民生导向,提升宜居指数。加快城市供水、供气、排水管网建设,统筹新区开发和老城改造,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乡垃圾收处一体化,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强化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开发等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716-4738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