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顾客,以买东西为由,多次潜入店铺盗窃手机等财物。昨悉,东西湖区检察院对郭某、陈某等人涉嫌盗窃一案提起公诉。 2013年1月,曾因盗窃入狱的郭某刑满释放后,于同年3月和4月两次伙同他人以佯装顾客购物、转移店员注意力的方式,盗得营业员放在柜台上的手机2部,变卖得赃款1700元。后郭某遇到了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的陈某,二人一拍即合,继续采用这种方法盗取财物。 2013年6月,郭某和陈某来到东西湖吴家山某手机店。陈某假装购买手机电池引开店员,郭某则趁机盗走柜台上正在充电的一部黑色iphone4手机。得手后的二人又采用上述方法作案2起,盗得手机2部,变卖所得赃款均已挥霍。 昨日,办案检察官提醒商铺店主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把手机等贵重物品显露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