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李小姐的伤腿和收入证明 据《新快报》报道 广州市民李小姐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试衣模特,7月2日晚,她在广州白云区的卜蜂莲花超市购物时,被一颗6斤多重的榴莲砸伤了腿。 当时,她行至摆放榴莲的柜台,正在摆放榴莲的送货员没有拿稳,一个6斤重的榴莲滚了下来,外皮的坚角在她腿上划出了数道长长的血痕。送货员自知闯祸,连声向李小姐道歉。李小姐在超市员工的陪同下,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并于次日接种了破伤风疫苗。 李小姐表示,自己由于腿部受伤,今后一个月被迫停止工作,希望超市除了赔偿其医药费以外,另外赔偿她一个月的工资9000元,“作为误工费,我的要求并不过分。” 李小姐携带公司出具的误工证明,前往超市协商。超市愿意承担医疗费用,不愿意赔误工费,超市负责人说:“根据相关规定,李小姐需要提供医院的伤情鉴定以及纳税证明。” 李小姐的律师表示,每月有固定收入者,由所在公司出具月收入证明即可,不必提供纳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