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 7月6日上午,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组织的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在法学院104教室成功举行,党委副书记曾艳梅,团委书记张德华,2010级辅导员杨洋以及实践队全体成员18人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学生会秘书长陈亮主持。 此次暑期实践的主题为“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环境权益的保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视角,将在荆州市江陵县秦市镇开展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带队老师由团委书记张德华和2010级辅导员杨洋担任,学生会主席于建川为队长。 仪式的第一项,由党委副书记曾艳梅为社会实践队代表授旗,这也标志着第二届暑期社会实践正式启动。 接下来,曾艳梅讲话。首先,她对上一年社会社会实践取得的丰硕成果表示肯定,随后,她对本次实践提出四点要求。第一,树立自律意识,服从团队管理。第二,树立安全意识,在充分保障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的基础上,做好调研。第三,实践要灵活机动,因地制宜,用“群众语言”代替“书生用语”,深入群众,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展开调查。第四,做好吃苦准备,队员们不仅要有驾驭知识的能力,还要有适应艰苦生活的能力。最后,她预祝暑期社会实践能够圆满完成。 仪式尾声,队伍在法学院门口进行合影留念。一行人就此踏上前往实践目的地——荆州市江陵县秦市镇的征途。此次社会实践不仅继续关注环境这一主题,所有队员还有另一重身份,即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在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过程中,不仅会深入基层对农村环境进行实地调研,还会向广大基层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环保知识及健康卫生知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