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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出台《湖北省畜牧条例》 发现问题不召回可罚50万

2014-7-30 10:36|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694| 评论: 0|来自: 楚天都市报

摘要: 养殖畜禽,发现存在不安全问题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产品。如不召回,将面临最高50万元重罚。记者昨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出台《湖北省畜牧条例》。 该条例草案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 ...
    养殖畜禽,发现存在不安全问题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产品。如不召回,将面临最高50万元重罚。记者昨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出台《湖北省畜牧条例》。
    该条例草案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种畜禽生产经营、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据介绍,我省是全国畜禽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去年全省畜牧业产值达1395.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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