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孙女士打车回家,手机忘在出租车上,被刘女士捡到。双方联系上以后,孙失主希望当晚能拿到手机并承诺会给一定的报酬。两人见面后,刘女士要求支付2000元,而孙失主只愿出500元,因为她丢的是款小米手机新的也只要1799元,由于价格没谈拢,孙失主至今还没拿回手机。 律师表示,物权法允许有偿归还,但一般控制在实物价格的10%—20%范围内。如果刘女士拒不归还,可能涉嫌侵占罪,孙失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手机。 昨天,孙失主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况。事情发生在9月11日凌晨1点多,孙失主和几个朋友聚会之后,乘出租车回家。到家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小米手机不见了,立即拨打,电话通了,原来手机落在出租车后座上,被后来打车的刘女士捡到了。当时已经很晚,刘女士说第二天再还手机。 孙失主很着急,手机里有纪念照片,一定要当晚就拿到手机,于是两人电话协商,“刘女士要我给2000元,我说价钱见面再谈。” 孙失主打车来到刘女士家小区门口,刘女士也携带手机前来,索要2000元报酬,而孙失主只愿给500元。孙失主说:“索要报酬可以理解,但2000元太多了,这部小米手机当初购买的价格是1799元,已经用了1年多了。” 那么,刘女士为何坚持要2000元酬金呢?她说:“如果不是失主答应了我的条件,我是不会深更半夜下楼送手机的。失主现在反悔,当初是在骗我。” 谈不拢报酬,拿不回丢失的手机,孙失主报了警。赛虹桥派出所警察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之后,捡到手机的刘女士松口要1500元报酬,而孙失主还是坚持500元,双方不欢而散,手机还是被刘女士带走。警方表示,调解不成功,建议孙失主走法律途径。 律师说法 有偿归还可以有 拾物不还是侵占 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朱晓峰律师说,《物权法》明确规定捡到东西的人可以要求酬金。按判例,报酬一般是实物价格的10%—20%。事件中刘女士要价偏高。事件若调解不成功,孙失主可以到法院起诉,提供刘女士捡到手机的相关证据,就能追回丢失的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