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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运用媒体网络放大维权社会效应

2014-2-25 09:53|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663| 评论: 0|来自: 荆州日报

摘要: 市消委去年以来围绕职能,大力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去年被国家级媒体、网络采用信息报道28篇,省级媒体、网络采用95篇,市级媒体、网络采用398篇,有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去年被中消协评为2012-2013年全国消协 ...
   强宣传报道 舆论引导维权

    市消委去年以来围绕职能,大力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去年被国家级媒体、网络采用信息报道28篇,省级媒体、网络采用95篇,市级媒体、网络采用398篇,有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去年被中消协评为2012-201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被省消委评为2013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该委始终把信息宣传报道摆在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完善与媒体网络的联通机制、与消委成员单位的信息通报机制、宣传报道激励机制,围绕媒体、网络宣传要点,及时开展消费维权的宣传报道,扩大舆论引导的社会效应。以广大消费者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将电视直播、热线电话、短信平台、网络论坛融为一体,努力构建平面、声音、网络、画面等交相呼应的消费维权立体宣教平台。去年,该委与荆州电视台紧密配合,共开播电视消费维权节目107期221条,时长共1794分钟。

     定期报道消费维权信息及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在主流媒体上开办“3.15我们在行动”专栏,专栏中的荆州新闻网年主题论坛及短信互动平台收集到消费调查回复1.63万条,活动参与率、全民互动率、媒体关注率大大提升。

    紧扣消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在《荆州日报》、《荆州晚报》、《江汉商报》等媒体开辟“消费论道”专栏。通过开办消费课堂、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专题咨询、邀请专家、专业人士现场答疑、售后维修等维权服务活动,做到活动开展与宣传报道两不误,两促进。去年“消费论道”专栏共出刊96期,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22条,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围绕维权法规颁布,及时提高新法的社会知晓面。新《消法》修订后,该委共印发宣传资料2万份,分别在学校、社区、商场、旅游景点进行了发放和宣讲;让消费者掌握维权知识;国家质检总局去年1月15日公布了《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后,立即印制《家用汽车三包规定》8000余份,会同城区三个消委分会在辖区14家4S店进行宣讲和发放,仅此就有3篇稿件被《中国工商报》采用,4篇信息被国家、省级媒体采用。

    注重在各级媒体网络上宣传报道维权亮点和维权人物的先进事迹,以此扩大消费维权影响力。去年,该委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消费体察评议办法》,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交运服务、食品生产、保险等行业的消费体察活动,并对这一活动的开展情况编写报道信息,在当地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被省消委《荆楚维权》杂志和中消协网站采用。去年,他们还在各级媒体上先后报道了黎昌福等21个维权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以此引领广大消费者争当维权志愿者,积极参与维权行动。

    通过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充分利用各级媒体、网络勇于向潜规则挑战,敢于向霸王条款说不,对一些不良消费现象进行了曝光。如公安县三袁国际住宅小区的503户业主联名投诉称开发商拒不履行合同约定逾期交房,公安县消者委积极介入,讨回公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7.7万元,中国工商报也对事件进行跟踪报道。

    围绕民生民意,抓住消费者最敏感、最关心、最直接的重大问题进行宣传报道。针对节能低碳消费、文明消费、健康消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节庆消费,以及网络购物、婴幼儿产品、交通安全、购买家电、理财产品等热点问题,全方位的开展宣传报道。去年通过主流媒体、行业组织以及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信息268条,有效地帮助消费者提高了规避消费陷阱和误区的能力,使消委真正成为广大消费者值得信赖的贴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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