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8家刊播违法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被集中进行警示约谈,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并对古佗双宝藤黄健骨丸、老君山养血丸等4种违法广告药品下发暂停销售行政措施文件。 市食药监督局通报,2015年1月,我市共发现违法药品广告379次,其中8家零售药店销售、刊播违法药品广告情节严重。市食药监督局表示,经过此次约谈后,如果发现这些药店还继续经营违规广告药品,食药监局将会对违规药店GSP认证一票否决,并下调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指标。 市食药监督局还公布了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较高的4种药品:吉林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古佗双宝藤黄健骨丸”、贵州特色制药生产的“玉苓消渴茶”、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君山养血丸”、辽宁澎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络通消栓通络片”,并对以上药品下发暂停销售行政措施文件。 市食药监督局表示,以上药品广告,有的未经审批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或适应症范围虚假宣传;有的利用专家、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有的处方药广告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有的广告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治疗作用等。下一步,市食药局将进一步加大广告监测和执法力度,整治和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