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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长江禁渔三个月 部门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2015-4-1 09:11|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714| 评论: 0|原作者: 张新|来自: 荆州新闻网

摘要: 从今天(4月1日)开始,长江将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今年是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的第十四年。禁渔十四年,长江渔业资源恢复怎样,渔民是否支持这一政策?禁渔期间,荆州渔民的生活如何来保障?

     从今天(4月1日)开始,长江将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今年是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的第十四年。禁渔十四年,长江渔业资源恢复怎样,渔民是否支持这一政策?禁渔期间,荆州渔民的生活如何来保障?来看记者的报道。

  昨天上午10点多,记者跟随渔政、长航公安部门工作人员来到长江公安江段开展清江行动,巡查一个小时之后,并没有在江中发现渔船。渔政工作人员介绍说,禁渔十四年,渔民们对于禁渔期的制度已经十分了解,提前上了岸。明天就要禁渔,公安县杨家厂镇渔民林才庭已经提前将渔船、渔网运回家。

  今年53岁的林才庭以在长江捕鱼为生,他告诉记者,由于长江水环境污染加重,以及过度捕捞,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他们在长江中捕捞的江鱼是越来越少。自2002年开始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以来,渔民们明显感觉到在长江里面捕的鱼种类多了,鱼的个头也增加了。

  林才庭说,在禁渔期间,公安县政府会给予渔民每月800元的补助,上岸后,他还准备到县城打零工,这样一个月算下来也有2000多元的收入。

  今年,荆州市长江禁渔期制度共涉及捕捞渔船1000多艘,专业渔民3888人。荆州市长江禁渔范围上起松滋车阳河江段、下至洪湖新滩口江段,全长483公里,占全省境内1062公里长江的近一半。荆州市境内通江水域的的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东荆河等河流水域也将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

  为确保禁渔期制度的实施,荆州市水产部门将联合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共同打击防止非法捕捞江鱼,以及电、炸、毒鱼的违法行为。联合工商部门,对水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酒店等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违法经营、销售长江江鱼和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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