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 (银发〔2015〕196号)的规定,自6月28日起,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据悉,这是今年以来荆州公积金的第三次降息。 据悉,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为:当年缴存年利率不变,为0.35%;上年结转年利率由现行利率1.85%下调为1.6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为: 1-5年(含5年)年利率由现行利率3.25%下调为3.00%;5-30年(含30年)年利率由现行利率3.75%下调为3.50%.根据相关文件规定, 2015年6月2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6月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5年6月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2015年6月28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最近的20次房贷利率变化看,现在的贷款利率已经跌破2009年历史最宽松时期的标准,这将极大利好于公积金缴存人的住房消费。以首套房,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此次公积金利率调整后,月供额将从之前的1852.46元减少到1796.18元,减少56.28元。而与商业贷款对比,公积金贷款优势依然明显,同样以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30年为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为246624.35元,商业贷款利息总额为408604.34元,二者利差达16万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