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江陵就业局对在我县成功创业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近日,经过摸底调查核实,江陵县就业局对毕业年度起三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成功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并带动就业三人以上的三名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了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此次享受政策的毕业大学生创业项目为小型超市、童装、养殖行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是就业工作的重点,本次上门现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旨在落实党和国家优惠扶持政策,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 (赵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