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州市2015年社保补贴工作已经启动,符合的市民可以申报。 补贴对象: 拥有荆州市城区户籍,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按规定缴纳了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就业困难人员按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对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注意事项: 社保补贴政策为连续性享受(自启动社保补贴之日起计算3年或5年),不得中途间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补贴,不予追补。 社会保险补贴涉及个人资金,不得他人代办。 对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3年。(荆州日报记者陈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