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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晒权力清单 62个部门减权1397项

2015-12-8 09:24|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1192| 评论: 0|来自: 湖北日报 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

摘要: 12月7日起,湖北省62个省级部门2610项行政权力和422项省级行政监管事项,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www.hubei.gov.cn)查询。这是我省首次集中公布省级权责清单和监管清单。 此次公布的部门中,保留行政职权最多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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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起,湖北省62个省级部门2610项行政权力和422项省级行政监管事项,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www.hubei.gov.cn)查询。这是我省首次集中公布省级权责清单和监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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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布的部门中,保留行政职权最多的是省工商局,为266项,主要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类别,行政审批类仅7项,包括公司名称登记等。省安监局以236 项紧随其后,包括“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等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而单论行政审批类职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堪称“单项冠军”,均为22项。
保留行政职权仅1项的,有省信访局、省安全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扶贫办、省监狱局、省老龄办。如省安全厅为“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省监狱局为“外籍罪犯会见审批”,省老龄办为“湖北省敬老模范集体创建”.
此外,还有9个部门行政职权“零报告”(无行政职权),分别是省网信办、省贸促会(湖北商会)、省政府参事室、省地质局、省农垦局、省社科院、省农科院、湖北广播电视台、省文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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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有多大?

62部门共有行政职权2641项,与外省大体相当
我省纳入此次权力清理的共有77个部门。除6个中央垂直管理部门、9个“零报告”部门外,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62个部门,共报送行政职权4387项。经清理后,共精简行政职权1397项,比上轮(2013年)减少近3成,最终共保留行政职权2641项(含涉密事项31项),另有通有权力合计349项。

目前,除我省外,部分省份如浙江、江西、安徽等省份也已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各省份“权力清单”的项数相差很大:浙江3904项、江西3760项、安徽1712项。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

省编办负责人介绍,首先是各省公布清单的时间有先后,各地对权力清单的概念理解不尽一致;其次,对职权事项大小项的划分、对行政处罚类是否实行属地管理、对事项设定的依据等问题的理解上也有差异。我省此次确认的行政职权未计算子项,如果把所有的各子项也算作一项职权来计算的话,约为3525项,与江西等省总数大体相当。

市场主体迎来哪些利好?

仅省质监局一年对企业减负8400万元
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

本轮清理共取消省级行政审批项目6项、下放15项。通过简政放权,让企业、群众少跑路。
这次清理还依法依规取消了一些收费项目。如电梯属特种设备需要定期检测,过去,每次检测都要缴纳特种设备检测费。这次清理中,省质监局取消了这项收费。以某居民小区为例,该小区有50台电梯,每台的检测费是1400元。取消收费后,负责检测的企业每年可免交7万元。

此外,省质监局还取消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计量收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等5项收费。据测算,取消前述6项收费,每年可累计减轻企业负担8400多万元。

和以往相比,本次清理最大的变化之一是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事项。省级原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全部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或转为行政许可事项。如省教育厅取消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省国土厅的“土地征收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省卫计委的“医疗广告审查”,根据今年4月新修订的《广告法》相关条款,转为行政许可事项。

省编办(省审改办)负责人介绍,本次清理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的事项,需要由省级部门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外,尽可能取消省本级行政处罚类和行政检查类行政职权,实行属地管理。如省公安厅的156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和53项综合管理行政处罚等全部下放,只保留了涉及高速公路管理等处罚项。

找谁办?怎么办?

每项职权都有办事流程图,“奇葩”证明可以休矣
此次公布的权责清单中,每项职权都有详尽的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并配以办事流程图,一目了然。
以省民政厅的“境外资本投资兴建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为例,流程图明确了“申请→接受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审批→报备→存档办结”的办事程序;行政职权信息表则写明了“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和“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每张信息表不仅列出了职权编码、行使主体、职权依据、许可范围及条件、申请材料、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职责边界等,还注明了承办机构地址、咨询电话以及监督投诉电话等。

据介绍,此次清理注重优化运行流程,规范细化裁量权标准,限制自由裁量空间。明确要求:不得提出不明确、不需要的申请材料;不得人为增设非法定办事环节,可以简化的环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简化归并;不得自行扩大办理期限,可以缩短期限的一律缩减。这样,类似外省曾出现的“矿泉水跨省销售要审批”等“奇葩”证明,没有了存在的土壤。

官员不作为乱作为咋办?

责任清单、监管清单配套公布,问责将上升至立法层面
11月15日,第382号省政府令《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出台,以立法形式加强对清单的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权力“准入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监督追究机制,用好、管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权力于法有据、运行规范、便于监管、便民高效。

据介绍,这次清理公布权力清单的同时,也公布了制约机制--责任清单与监管清单。前者涉及所有行政职权部门,包括责任事项21814项、责任边界8600项;后者涉及422项省级行政监管事项。

此外,省监察厅还研究起草了《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送审稿)》,拟将没有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义务而承担的不良后果上升至立法层面,细化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工作失职等方面规定问责的情形,明确问责方式及适用、问责程序。
据介绍,权责清单的公布并非一劳永逸,今后将会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清单内容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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