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近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聂良平召集县住建局、人社局等县直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公司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耐心接访,宣讲政策。各地各单位对辖区内的企业和项目建设造成的民工讨薪信访案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江陵开发区、沿江产业园、煤电港化产业园要明确专人负责清欠工作,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政策的宣讲,让农民工了解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合法途径。
二是要规范引导,合力推动。全县各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抓好清欠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加强部门配合和联动。县信访局要做好安抚民工情绪、政策咨询服务;县司法局要为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县劳动保障监察局要深入一线调查案件情况,对欠薪事实清楚、且拒不支付的包工头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县公安局要及时处置民工讨薪的过激行为,引导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利益,并积极支持劳动监察部门开展清欠工作。县住建局、房产局、交通局、工商局等部门要采取措施,督促欠薪单位支付民工工资。
三是要攻坚克难,化解矛盾。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包案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克服畏难情绪,主动作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农民工工资如期发放。不能及时兑现的要拿出具体解决方案,统筹安排,确保民工顺利返乡。
为扭转年底农民工集中上访讨薪局面,聂良平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住建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二是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业主向施工方拨付工程款时要通知劳动监察部门,首先将农民工工资打入专项账户。三是要加强督办检查。由住建部门和人社部门组成专班,每月到项目建设工地进行一次督查,实行农民工工资月结,不能累积到年底一次性发放。四是要强化工资发放保障。住建部门对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前,需由人社部门提供工资发放情况,凡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不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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