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查看: 56|回复: 0

[江陵热点] 江陵县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8

主题

62

回帖

1133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133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信图片_20260626161855_621_2.jpg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及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县各学段(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服务效能,推动县域内教联体走深走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全市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持续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力县域内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原则
依据县域内学校布局、生源分布等情况,科学划定各学校招生片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招生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坚持特殊人群教育优待原则
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的警察子女、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等,规范入学操作流程,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实施房产周期认定原则
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房产,在各学段一个周期内同一房产只认定其子女就读,其他关系无效。
(五)支持多孩同校就读原则
参照各校学位空缺的实际情况,实施“长幼随学”就学安排,解决家长接送不便、孩子分校就读的实际难题。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幼儿园:严格执行3—6周岁幼儿入园学前教育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满足本招生区域内2岁—3岁幼儿进入托班培养。
2.小学: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的各类适龄儿童。有身体特殊情形的儿童,监护人可申请延缓入学。
3.初中:招生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4.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为6—15周岁江陵籍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少年儿童。
5.高中:招生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2026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细则
1.幼儿园(含托班)招生

(1)各乡(镇、管理区)幼儿园招生: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位,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组织适龄幼儿入园。各教育总支(郝穴镇教育总支负责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报基教股备案。教育总支要规范辖区内幼儿园招生秩序,协调乡镇(管理区)之间比邻区域的招生矛盾,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提前收费招生等。
(2)江陵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计划及区域范围:
第一幼儿园(黄杰幼儿园校区):秋季招生开设12个班,其中4个小班、4个中班、4个大班,共计360人。2岁—3岁托班开设3个班,共计60人。招生区域为中兴路以及龙渊路以北,内荆河以东、荆洪路以西区域。
第一幼儿园(原西湖小学校区):秋季招生开设6个班,其中2个小班、2个中班、2个大班,共计180人。招生区域为西湖路延伸至楚江大道以南郝穴镇内的其他村组。
第二幼儿园:秋季招生开设12个班,4个小班、4个中班、4个大班,共计360人。2岁-3岁托班开设2个班,共计40人。招生区域为中兴路以北、龙渊路以南、内荆河以西区域。
第三幼儿园(分中心园区和发展小区园区):秋季招生开设12个班,两个校区各6个班,小、中、大班各4个,共计360人。2岁-3岁托班开设2个班,共计40人。招生区域为西湖路以北、中兴路以南、荆洪路以西和西湖路延伸至楚江大道以北、荆洪路以东区域。

招生办法及流程:城区幼儿园负责本园招生,采取线下方式。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要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基本原则,幼儿园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多孩家庭申请“长幼随学”的,家长需在报名时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幼儿园根据学位情况,按照“幼随长”或“长随幼”原则统筹安排。

2.小学一年级招生

(1)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招生对象: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城区幼儿园以及符合异动条件(见异动条款)的非城区幼儿园适龄儿童。招生办法及流程:实行网上招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陵县中小学“教育入学”招生平台,按要求上传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资料。招生专班同步对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多孩家庭申请“长幼随学”的,家长在平台提交申请及佐证材料,结合学校空缺学位情况,按照“长幼随学”原则统筹安排。招生平台开放时间为2026年8月1日至8月7日,招生专班审核通过后同步发放待录取通知,再依据各校学位数终审通过生成电子通知书,学生凭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
招生计划:(实际符合条件的招生数超过以下计划数的,由基教股于平台审核结束3天内组织摇号确定)
郝穴小学:一年级秋季计划开设6个班,招生数总额为270人。
第一初级中学小学部:一年级秋季计划开设6个班,招生数总额为270人。
第三初级中学小学部:一年级秋季计划开设5个班,招生数总额为225人。
西湖小学:一年级秋季计划开设6个班,招生数总额为270人。

一年级区域划分:
区域.png

(2)乡镇小学一年级招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实行网上招生,具体流程同城区(同上)。平台开放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3.初中七年级招生

(1)城区初中七年级学校:

招生对象:郝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第一初级中学六年级毕业生、第三初级中学六年级毕业生、西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符合异动条件的其他六年级学生。

招生办法及流程(见附件1):实行网上招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陵县中小学“教育入学”招生平台,按要求上传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资料。招生专班同步对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多孩家庭申请“长幼随学”的,家长在平台提交申请及佐证材料,结合学校空缺学位情况,按照“长幼随学”原则统筹安排。招生平台开放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8月16日,招生专班审核通过后发放待录取通知,再依据各校学位数终审通过生成电子通知书,学生凭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

学校学位计划数:

第一初级中学七年级招生:秋季七年级计划开设5个班,招生数总额为250人,原则上为本校六年级学生。第二初级中学七年级招生:秋季七年级计划开设13—14个班,招生数总额为650—700人。原则上为郝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西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符合异动条件的其他六年级学生。

第三初级中学七年级招生:秋季七年级计划开设4个班,招生数总额为200人。原则上为本校六年级学生。

(2)乡镇初中学校:由招生学校实行网上招生,具体流程同城区(同上)。平台开放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4.招生权限及政策解释

基教股负责制定计划数,招生专班负责2026年秋季新生及异动生的招生、网上审核、政策解读等。当学校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计划数时,由基教股牵头对所有审核通过的学生予以摇号随机派位,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监督;未摇中的学生调至最近的有空学位的学校;招生学校负责政策解读、制定具体的摇号方案,报基教股审核并对照方案组织摇号,且需选取部分家长代表现场摇号、纪检监督、派位结果现场公布,并在学校门口予以公示,生成电子录取通知单。

5.异动学生(非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城区入学条件及办法

异动学生特指不在城区就读的其他乡镇学校及外地就读的学生。异动学生转学办法及时间:实行网上办理,平台开放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8日,满足以下《城区入学条件》之一的学生将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需原件扫描)上传到平台登记,系统同步审核通过后核发异动学生电子入学通知书。所有城区异动学生由招生专班负责审核(注: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关于“大校额”的相关要求,郝穴小学2026年秋季不招收非起始年级异动生),按“相对就近、空余学位统筹”原则由系统匹配安排:参照学校招生计划数,在有空学位的前提下,匹配至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对应片区入学;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需依据周边学校学位空缺情况调剂入学;多孩家庭中异动学生申请同校就读的,需向招生学校线下提交佐证材料,依据学位空缺情况审核后统筹调剂。

城区入学条件:

(1)因监护人工作单位变化申请入学: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的调令或入职文件原件、单位证明及户口簿主页原件。

(2)因监护人居住地变化申请入学:须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购房合同)、户口簿主页原件。不能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而实际属于固定居民的(小产权房),提供含房屋门牌号照片、房屋和宅基地买卖合同、水电缴费单据等。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须提供户口簿主页原件、父母任何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一年工资发放记录明细或一年社保、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租住房屋时间达一年以上合同。

(4)城区商业经营户的子女申请入学:须提供户口簿主页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水电缴费单据或进出货台账、缴税凭据、稳定居住场所证明等。

(5)拆迁户子女申请入学:须提供正式拆迁合同或县(乡镇)拆迁办证明、城区安置房证明及户口簿主页原件,在城区租赁的过渡性住房合同。

(6)郝穴镇户籍从外地回乡申请入学:只需提供学生户口簿原件。

(7)人才引进、企业职工子女申请入学:江陵县招商引资重点落地项目企业、重点规上企业、重点限上商贸企业、资质等级以上的重点建筑业企业法人代表及高层管理人员子女;由组织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法定监护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函及学生户口簿主页原件在平台申请。企业职工子女需提供户口簿主页原件、劳务合同、一年工资明细或一年社保,由法定监护人平台报名。


6.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6-15周岁江陵籍少年儿童。

(2)招生计划:1—2个班。

(3)招生条件:持有残疾证,且经评估,具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能适应学校的学习生活的少年儿童。7.高中招生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荆州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四、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专班,各教育总支、学校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招生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廉洁风险、网络舆情隐患等风险防范,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向社会公示咨询和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

(二)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学校公告栏、家长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在招生关键环节,主动与家长沟通,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重点宣传“长幼随学”、随迁子女等群体公平入学、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报名等政策和便捷举措,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有偿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特殊招生。高中学校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对各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责任追究。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对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招生方案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案解释权在江陵县教育局基教股,电话:0716 – 4709419、0716 – 4709445。


2026年江陵县义务教育入学申报操作指南.doc (265.5 KB, 下载次数: 0)

来源:江陵教育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