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听证会昨召开多数代表表示赞同少数代表提出建议 22日上午,荆州区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听证会在荆州区住建局召开。来自荆州区建制镇的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及政府部门代表约20人对定价方案发表意见。参加发言的代表对征收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费表示赞同,部分代表就如何完善方案提出了建议。 按照方案,荆州区建制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镇区居民(含暂住人口)每户每月4元;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幼儿园、医院)按在册(或实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3元;学校、幼儿园按教职工和学生人数每人每学期5元;医院每吨40元;社区诊疗机构每平方米每月1元;厂矿企业、各类市场、商场(超市)每吨40元;宾馆、旅社、招待所客房每床位每月3元;宾馆、饭店、酒店、招待所等规模经营的餐饮服务业每桌每月10元;网吧每座每月1元;娱乐、休闲等服务业每平方米每月2元;临街门面中,快餐、早点餐饮门面每平方米每月3元,其他门面每平方米每月2元;流动摊点中,餐饮摊点每摊每月40元,其他摊点每摊每月30元;客运车辆每座每月2元,对私家非营运车辆暂不征收;货运车辆按核定吨位每吨每月5元;各类新建(拆迁、改建、装修、扩建)项目的建设开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开挖工程,按开挖面积每平方米2元;有毒有害垃圾处理每吨40元;粪便清运费(自愿委托)每吨70元;化粪池疏通、清掏(自愿委托)每平方米120至150元;庭院、楼道清扫劳务费(自愿委托)每平方米每月0.30至0.50元;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并仅负责垃圾清扫保洁的,按每月每户3元由物业公司缴纳并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听证会上,代表们一致认为,开征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利于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解决垃圾处理运行经费紧张、环卫设施欠缺等问题。但是,部分代表对征收过程中的具体细则提出了疑问和建议。 荆州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择期召开价格审议委员会,对原拟定的定价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荆州区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据了解,随着建制镇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各种日用消费品的普及,建制镇生活垃圾逐年增加。但由于建制镇垃圾处理投资渠道单一,缺少必要的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处理设施严重不足,处理水平普遍不高,部分建制镇的土壤、水体、大气受到生活垃圾的染污。去年7月,荆州区住建局向荆州区物价局提出申请,要求在荆州区建制镇(含两个农场)统一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荆州区物价局对申请的事项进行审查,经过大量调研、成本监审,并考虑企业居民承受力,同时参照周边县(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拟定了定价方案。 【代表声音】弥市镇东方超市经理张德平:超市产生的垃圾按 每吨按40元收取,很合理。但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建立健全垃圾处理考核机制,及时清运垃圾,让居民的生活环境更好。 荆州区法制办代表秦小阳:开征荆州区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可使当地居民产生“成本意识”,有效控制垃圾产生量,也有利于垃圾的及时清运、处理。但是,希望相关部门要跟进服务,及时清运垃圾,并科学有效地处理,防止二次污染。此外,建议对弱势群体进行免征或少征。 太湖管理区居民代表关成军:学校、幼儿园按教职工和学生人数每人每学期5元的收费标准,不太合理。因为学校学生人数较多,收取的费用将很多。建议按学校实际产生的垃圾量征收费用。此外,建筑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处理费征收过低,可适当调高价格。 【荆州区建制镇】 荆州区涉及到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建制镇(含两个农场)有:川店镇、弥市镇、纪南镇、八岭山镇、李埠镇、马山镇、太湖管理区、菱湖管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