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关押时胁迫他人所写 被认定“串供”从重处罚 警方破获一起贩毒案,除将交易现场二人抓住外,还将躲藏宾馆房内的幕后毒贩抓获。 因自己未被抓现行,毒贩抱侥幸心理,竟在庭审中,掏出两张由买毒人写下的字条,想证明交易的毒品不是来源于他,自己是“清白的”。 一直在看守所关押,怎么能有其他涉案人写的字条?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原来是案发不久后买毒人因涉其他案也被关押,双方在看守所意外相逢后串供所为。 桂某的串供之举,不仅未能自证清白,更因此加重了自己的犯罪情节。据检方昨日介绍,案件一审中桂某因贩卖毒品罪成立,且被捕后有串供情节被法院从严判处有期徒刑8年半。 受审毒贩掏出证明字条 去年4月10日下午,警方在青山红钢城一宾馆房间门口将刚花300块钱买了4颗麻果和一包K粉的男子胡某逮住。胡某称交易是在房门口完成的,毒贩苏某已回房间,警方破门而入,苏某正和三名男子打麻将,其称卖毒的钱已给了一起打牌的桂某,桂某是这起贩毒案的首要疑犯。牌桌上另2人,也证实钱交给了桂某。 随后,警方果然从桂某身上搜出165颗麻果和6包冰毒。苏某、桂某因涉及毒品交易均被带走,后因苏某被查明仅是居中代胡某买毒吸食,且数量较少,获释。 去年12月,桂某被控贩毒案在青山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令人始料未及的一幕突然出现:桂某不但否认卖毒品,更是从衣袋里掏出两张字条,而字条恰是买毒人胡某所写,胡某在字条上说自己就是找苏某买K粉,并不知道桂某在卖毒品。 “我身上没搜出K粉,我又怎么能卖K粉呢?”桂某辩称自己不构成买卖毒品,而身上搜出毒品只能叫“非法持有”。 羁押时两次串供获重判 案发后,桂某一直羁押在看守所,他的手上怎么能够有案件当事人胡某书写的证言纸条? 面对桂某的奇怪行为,青山检方随后调查了胡某。原来,桂某被关押3个月后,胡某也因另一起贩卖麻果案被捕,恰好与桂某关在了同一看守所,“他威胁我,我才写了字条。” 也就是说,桂某是利用了在看守所巧遇胡某之机,进行了串供行为。而至于桂某想通过字条证明自己没有贩卖,也遭检方当庭驳斥:你的身上搜出麻果而没有K粉,不能证明你没有卖K粉。 检方还进一步查悉,桂某在关押期间曾有其他串供行为,即当初与苏某一同被抓关押时,桂某就递字条威胁苏某说“毒品是找别人拿的,和我无关”。这一串供行为被警方及时查获,串供字条也作为该案证据提交到了法庭上。 最终,青山区法院一审认定桂某贩毒,并以其拒不认罪情节,从严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桂某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在法庭上自证清白,恰恰又暴露了违法串供情节,他这是叫作茧自缚。”办理该案的检方人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