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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引出知识产权官司

2014-4-26 10:00|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630| 评论: 0|来自: 楚天都市报

摘要: 被称作新一代电视机的互联网电视,所播放节目可能面临产权官司。武汉中院昨日透露,生产这种电视机的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创维),近日因联网播放电视剧《红楼梦》,被拥有网络播放授权的文化公司告上 ...
   播放电视剧《红楼梦》被指侵权 官司仍在审理中 
 
     被称作新一代电视机的互联网电视,所播放节目可能面临产权官司。武汉中院昨日透露,生产这种电视机的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创维),近日因联网播放电视剧《红楼梦》,被拥有网络播放授权的文化公司告上法庭,而一同站上被告席上的还有网络电视机开发商及销售商。

    武汉中院称,这是我省第一起互联网电视引发的知识产权官司,已于本月17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提起诉讼的是取得《红楼梦》(李少红版)网络传播授权的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盛世骄阳)。据其诉称,去年6月在武汉一商场购买一台创维互联网电视机,按使用说明连接互联网,并用遥控器酷开电视键后,顺利点播了《红楼梦》相关剧集。盛世骄阳认为,该电视机未经任何授权播放该剧属侵权行为,电视机卖场、生产厂商、开发商均应承担责任,由此作为厂家的深圳创维、作为开发商的成都市酷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酷开)、作为卖家的武汉某商场,需赔偿侵权损失5.58万元。

    庭审中,深圳创维否认侵权,因为电视机只提供播放服务,而不涉及播放片源;成都则辩称,与深圳酷开是关联公司,而深圳酷开与深圳迅雷签有可播放《红楼梦》许可协议,因而也不构成侵权;作为卖家的国美公司辩称,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与卖场销售电视机完全是不同性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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