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斌为荆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治根为荆州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刘勇为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秦浩为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陈斌的荆州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朱道德的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邓世英的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 命: 梁瑜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爱兵、余菁、贺新垓、许文成、余丰泳、周承丽、李小阳、邓萱、赵江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杨耀杰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陈安树、赵世堂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大志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管于富、高长松、苏建设、刘红民、张琳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