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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垃圾池”的执法智慧

2014-5-10 10:05|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699| 评论: 0|来自: 楚天都市报

摘要: 去年3月,江苏徐州男子金安(化名)因赡养纠纷,无视法院判决,屡拒85岁母亲金老太进门,老人被迫住进阴暗肮脏的垃圾池,执行法官陈魏17次调解始终未成。5月5日傍晚,陈魏第18次来到徐州郑集镇付沃村,现场判金安在垃 ...
   去年3月,江苏徐州男子金安(化名)因赡养纠纷,无视法院判决,屡拒85岁母亲金老太进门,老人被迫住进阴暗肮脏的垃圾池,执行法官陈魏17次调解始终未成。5月5日傍晚,陈魏第18次来到徐州郑集镇付沃村,现场判金安在垃圾池中待上一夜,并陪着金安坐进垃圾池中。最终,金老太被儿子“接”回家去。(5月7日《扬子晚报》)

    一句“清官难断家务事”,说尽了家庭矛盾的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尤其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纵然有再多龃龉,毕竟血浓于水。所以,再铁面无私,公正严明的法律,在涉及家庭抚养、赡养的诉讼纠纷时,都会有“抽刀断水水更流”的尴尬和“治标不治本”的无奈。在许多案例中,即便法律作出了判决,也督促了执行,但心结若不解,事情往往出现反复。

    “与母亲同住垃圾池”,看上去虽然有些意气用事,却是法官在多次走访了解,把握问题症结后,作出的满载人情味的选择。毕竟,只有儿子真心愿意打开封锁,敞开心门,母亲的晚年才能有遮风避雨的屋檐。

    据中新网最新报道,虽然住进的只是儿子家两层小楼外的简陋仓库,但老人仍然很满意,同时还很担心住不长久。对此,当地村委会承诺实行监督,让老人没有后顾之忧。哀哀父母,生我劬劳,骨肉相连,岂能相分。希望经历了“同住垃圾池”的人文执法,经历了1个多小时的坦诚谈心,母子之间能够有摒弃前嫌的机会,能够有和谐共处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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