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力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进一步提高环保系统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塑造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努力为江陵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县环保局向社会做出以下承诺,诚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行政审批承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在行政审批时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严格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凡属本县审批的在3日内办理,属省、市审批的,积极和上级部门联系,尽快办理。不能办理的及时将原因反馈给服务对象。开辟环评“绿色通道”,对符合环保要求,涉及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利于扩大内需的项目,将在更短的时间内办结。 二、行政执法承诺: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保监察“六不准”,遵守廉政规定。严格环境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对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违法排污行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查严管。热情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投诉和来信来访案件,做到查清一件,反馈一件。 三、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承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主动热情、周到服务,对待来客,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度,能及时办理的事项及时办理、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讲明情况,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拖”现象。优化窗口服务,开展“一站式”办公,统一受理和办结行政审批事项。 监督电话:0716—473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