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安监部门“勤政、廉政、务实、高效、便民”的良好形象,深入推进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面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综合监管,严格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坚决纠正、惩戒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改进作风,规范行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和县委六条实施细则精神,文明公正执法,真诚热情服务,坚决杜绝行政不做为和乱做为现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请客收礼、吃拿卡要,不损公利己、以权谋私。 三、政务公开,服务社会。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及时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安全监管部门行政职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程序、法规政策依据,实行阳光政务。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四、关心企业、共谋发展。牢固树立“安全服务企业发展、安全促进企业发展”观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可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方便快捷、规范有序的服务,树立文明机关良好形象。全局干部职工坚决做到服务企业全天候。 五、秉公执法,严查事故。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三铁”要求,严格程序、一查到底。认真查处群众揭发、举报和来信来访的案件,并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江陵县安监局行评监督电话:0716-4739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