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电网的装机需求,“十二五”期间在荆州地区建设江陵发电厂工程2×660兆瓦机组,可有效满足湖北省电力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电网运行的可靠性,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缓解荆州地区枯水期电源不足问题,提高湖北电网“西电东送”主网架的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工程建设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工程2.项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 3.建设单位: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筹备处 4.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5.建设规模:2台660兆瓦的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6.项目性质:新建 采用二次循环供水系统,补给水源为长江;电厂燃煤采用铁路运输,铁路专用线接轨于荆州煤炭储备基地站,新建铁路专用线3.253公里;采用灰渣分除、干除灰方式,灰渣考虑综合利用;拟建灰场位于厂址北面约300米处,满足本期3年堆灰要求。电厂建设将采取低氮燃烧、SCR脱硝、湿法脱硫、静电除尘、废水回用、灰渣综合利用等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标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以及灰渣排放等的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锅炉配置除尘效率不低于99.83%的静电除尘器,同时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也有约50%的除尘效率;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烟气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6.2%,不设烟气旁路;采用低NOx燃烧器,并采用脱硝效率为80%的SCR脱硝装置;安装了自动连续监测系统。 2、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工业废水、冲洗水、含油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均经处理后复用,不外排;脱硫废水将进入脱硫废水处理装置,采用中和(碱化)、絮凝送往澄清/浓缩池,出水进入清水箱、清净水池,经处理后的脱硫废水回收复用。 3、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的设备,对汽轮发电机组加装消声和隔声装置,对允许密闭的设备加以密闭,并装设通风排风消声器,在送风机入口处安装消声器,在锅炉排汽阀门装设消声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厂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 3、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之后,本工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4、本工程投运后,厂界噪声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本工程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6、项目对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 7、本工程液氨安全防护距离21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分布。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在荆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众可以查阅了解本工程有关的环境影响情况;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和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选址和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件、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筹备处(负责部门:工程部)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仙鹤大道(北)50号邮编:434100 联系人:吕主任 电话:137977008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负责部门:环境工程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68号邮编:430071 联系人:杨工 传真:027-65262810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筹备处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