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明:报案人、嫌疑人存在“性交易” 因嫖客少付100元嫖资,14日晚,一少女向派出所报警谎报自己被强奸,但办案民警最终还是查明了事实真相,一场由“被害人”自导自演、因嫖资打折引发的“闹剧”由此落幕。 14日晚,东城派出所接到一少女电话,称自己在KTV被一姓“黄”男子强奸。当晚,民警根据报案人李某提供的线索,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的KTV,将被害人指认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随后民警将黄某和李某均带回了派出所进行审查,发现两人的口供基本一致。 面对民警的审讯,黄某大呼冤枉,据其交待,当晚9时,他和朋友一起到某歌舞厅唱歌,期间请小姐李某陪唱、陪酒。“当时她还不愿意,我给她看了我钱包里的钱。”黄某说,随后俩人才谈成了一桩“交易”:以200元的价格进行卖淫嫖娼,随后李某跟随他来到歌厅二楼一包厢内发生性关系。 “之前他承诺给我200元,事后却只给了100元!”李某说,因为当时心里不是很愿意,事后说好的给200元又只给了100元,心生怨气,一怒一下才打电话报警谎称自己被“强奸”了。 据悉,目前违法当事人黄某、李某已被行政拘留(因其未满16岁系未成年故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