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上午对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单增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单增德受贿7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单增德因被网帖举报给情妇写“离婚承诺书”而落马。2012年11月28日,网上爆料单增德与一单身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6年,还写下承诺书“一个月之内离婚”。 滨州中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至2012年10月,单增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或索取现金、银行卡、购物卡、贵重物品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3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单增德在接受山东省纪委调查期间,主动供述了纪委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检举他人犯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