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湘都市报》报道湖南永州一对夫妻到法院闹离婚,法官判决离婚将财产判给女方,债务判归男方。离奇的是,判决生效后,该法官调任该院执行局,对判决中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更离奇的是,该法官数月后与女方结婚。 永州市中级法院近日开庭重审了这起离奇的离婚案,将择日宣判。 离婚宣判 女方得财产 男方得债务 成森林与前妻杨晴的离婚,经历两次诉讼。 第一次是2006年8月,杨晴向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次诉讼在一名女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杨晴从成森林处获得18万元现金补偿;成森林获得土地、房产及其他财产,同时承担债权债务,女儿由成森林抚养。杨晴随后撤诉,诉讼不了了之。 两年后,杨晴再次向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名周姓男法官成为此案的主审法官。 从判决书上看到,杨晴获得的财产包括:位于永州市区繁华路段的一套面积为148平方米的房子、一块面积为460.6平方米的土地;而成森林获得的均为债权。此外,女儿的抚养权也给了成森林,杨晴则每月向女儿支付200元抚养费直到其成年。“前妻几乎得到了我的全部财产,而我获得的是几乎全部债务和女儿抚养权。”成森林不服这一判决结果,向永州市中级法院上诉。 该院经终审,维持原判。 强制执行 男方向女方支付20万 “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在后头。”成森林苦笑。 离婚案终审后不久,主审的周姓法官便调至冷水滩区法院执行局,于2011年7月对成森林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到他向前妻支付了20万。 随后,成森林竟然又收到了法院传票。成森林说,由于当初具有争议土地的合伙人申请诉讼保全,将已判给杨晴的那块土地征收款48万元进行了冻结,杨晴支付了合伙人26万元后法院解冻。杨晴认为这是婚前共同债务,要求他支付相关款项的一半约17万元。 登记结婚 7个月后女方与法官结婚 就在诉讼过程中,杨晴与周姓法官已于2012年4月登记结婚了。“当时我真怀疑自己是听错了。”为慎重起见,成森林辗转确认了此事。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从民政系统查询到的两人登记结婚信息。 而此案的判决结果,成森林再次败诉。永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成森林支付杨晴28750元,并支付杨晴已付给陈某(成森林合伙人)投资款的一半,即13万元。 最新进展 另行重审择日宣判 两次败诉后,不服气的成森林通过各种途径奔走投诉。最终,他将此案举报至湖南省高级法院。 5月21日,成森林收到永州市中级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永州中院认为,“此前两起案件符合立案再审的条件,将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7月14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对上述两起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审理结果将择日宣判。 三方说 【男方】 她隐瞒两段婚史 7月21日,记者见到了这起离婚案的男方成森林。他是永州人,在当地经商十多年,小有家财。他讲述了与前妻杨晴的往事。“懂得感恩、温柔、会关心人。”成森林如此评价当年的杨晴。彼时,他经历过一段短暂婚姻,已离婚6年。 成森林曾担心年长杨晴4岁,又有过婚史,会被杨晴嫌弃。但杨晴告诉他,虽然自己只谈过恋爱,但对这些都不会计较,只要对她好就行。 没想到杨晴此前有两段婚史,还为两任丈夫各生下了一个孩子。 【女方】 他在外面有女人 记者未能联系上女方。初审判决书显示,在庭审过程中,杨晴说由于被告在外面有女人经常夜不归宿,导致双方感情恶化,分床近两年。2005年,成森林将她打得遍体鳞伤。 【法官】 我没什么好说的 7月21日,记者拨通了当事周姓法官的电话。他表示:“我没什么好说的。” 他说,在这起离婚案中,成森林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结果中院还是维持了原判,这说明我的判决结果是经得起考验的。” 当记者提到他与成森林前妻登记结婚一事,他绕开了这一提问,不再回答。 |